一边把人工智能公司告上法庭,一边又和它坐下来签协议,这样的画面在二〇二五年底变得不再稀奇。电影公司和唱片公司曾经把生成式人工智能视为侵权的洪水,转眼却成了对方平台上的内容合伙人。
起诉与合作同台
反常背后,是一场关于“谁拥有创造力”的拉锯。
这场拉锯的核心,是训练数据的权属。人工智能模型要靠海量作品来学习,而这些作品大多受版权保护。模型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它们训练,究竟算不算合理使用,至今没有定论。
正是这个问号,把内容巨头和人工智能公司推上了法庭,也推向了谈判桌。
即便模型方在输出端加了水印与来源标记,也难以完全堵住被二次剪辑、去除标识的内容在网络上继续流动。治理不能只靠技术兜底,更要靠清晰的授权与追责规则。也正因为如此,内容公司才不愿只停留在“打官司”这一步。
索拉悄然退场
让人错愕的,是人工智能视频工具索拉在二〇二六年黯然退场。开放人工智能公司宣布,索拉的网络版与应用程序于四月二十六日停止服务,应用程序接口则在九月二十四日关闭。
一个曾被寄予厚望的创作工具,就这样从用户的手机里消失。
索拉退场,给许多依赖它的创作者留下空白,也让人们看清一件事:再炫的工具,也可能因为商业与产品层面的取舍而一夜消失。
内容公司与其赌某一家平台的寿命,不如把规则握在自己手里,这正是迪士尼选择直接下场授权的原因。
迪士尼的转身
就在索拉谢幕前几个月,迪士尼却和开放人工智能公司走到了一起。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,双方宣布达成一项为期三年的内容授权协议。
迪士尼成为索拉主要的授权内容伙伴,用户可以在授权范围内,使用超过两百个迪士尼、漫威、皮克斯和星球大战的动画角色制作短视频。
这份协议里有个关键安排:迪士尼将对开放人工智能公司进行十亿美元规模的股权投资,并获得未来追加购买的认股权证。
不过协议明确,不包含任何真人演员的肖像或声音授权。被搬上索拉的,是米老鼠、斯塔克这样虚构的卡通与角色,而不是真实明星的脸。
对迪士尼来说,这步棋并不轻松。把自家看家的卡通形象交出去让粉丝二创,既怕稀释品牌,也怕场面失控。但比起放任人工智能在暗处随意挪用,主动定规则、拿股权,显然是更划算的防守。
音乐圈庭外和解
音乐圈的故事更曲折。二〇二四年六月,美国唱片业协会代表环球、索尼、华纳三大唱片公司,对人工智能音乐平台尤迪奥和苏诺提起版权诉讼,指控它们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,用受版权保护的录音训练模型。
一年多以后,战场转向了和解。环球音乐在二〇二五年十月与尤迪奥达成和解;华纳音乐随后在十一月与尤迪奥达成和解,并与苏诺也达成和解。
然而战事并未全熄:索尼音乐至今仍在就苏诺与尤迪奥两平台持续诉讼,环球对苏诺的诉讼也在推进。
这些和解把对抗变成了授权与合作。平台不再硬扛“合理使用”的辩护,而是转向让用户选择是否授权自己的作品参与训练,相当于把“是否同意”的开关交还给创作者。
可矛盾也随之转移:独立音乐人缺乏议价能力,他们的作品仍可能躺在训练数据里,既没拿到报酬,也没人通知。
从对抗到合作的转身,揭示了一个现实:内容公司真正在意的,不是阻止人工智能存在,而是让使用自己资产的人,按规矩付账、打招呼。当授权能跑通,昔日的对手便成了同一张桌子上的伙伴。
对消费者而言,这场博弈的落点很实在:用到的人工智能内容,出处与授权能不能更清楚、更透明,才是大家真正关心的。
法案仍在路上
在美国国会,另一套规则正在慢慢成形。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,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以口头表决一致推进了诺费克斯法案,一部旨在保护个人声音与肖像不被擅自数字复制的法案。
它试图创设一项联邦层面的“数字复制权”,保护个人的声音与肖像不被擅自模仿。
需要说清的是,这部法案目前只是走出了委员会,还没有真正成为法律。它还要提交参议院全体审议,前路仍有变数。立法者也提到,美国至今缺少一套统一的联邦规则,各州规定零散,这正是法案想补上的空白。
标准写在法里
把视线拉回国内,中国在二〇二五年九月一日施行了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,要求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必须标注。
这意味着,无论大洋彼岸的授权与立法怎么博弈,内容本身的“身份透明”正在成为全球都能听懂的底线语言。
一边起诉、一边合作,看似矛盾,其实是同一件事的两面:行业既想抓住人工智能带来的新机会,又想守住内容资产的旧边界。
真正能长期管用的标准,大概率不会写在某家公司的新闻稿里,而会落在成文的法律与清晰的授权规则中。
与欧盟、韩国相比,美国在联邦层面至今还没有一部综合的人工智能法律,更多靠行政命令与各州立法来补位。诺费克斯法案若最终通过,才算补上数字复制权这块重要拼图。
路径不同,目的地却相似:让人工智能的使用变得可问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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